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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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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作者:深圳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4 08:26:17

身边很多朋友表示,自己辛辛苦苦申请注册一个商标用了大半年,最后被商标局无情的驳回了,让之前的努力白费了。商标被驳回是让注册商标的人很头疼的一件事。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商标被驳回,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申请商标应当注意以下原因:

1、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很多被驳回商标在专业商标代理人看来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2、图形商标近似,如与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3、商标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

4、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

5、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6、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7、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如欧派与派欧。

8、商标带有民族歧视。

9、商标类别与引证商标近似。

10、商标与特定词汇相同,如:将军、元帅。其实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还有很多,关于一些深圳商标注册的规定,具体的大家可以参考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以上就是有关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我们应当注意。如果你们觉得申请商标比较麻烦,那你们可以交给我司来帮你完成。

深圳商标注册业务分类商标业务分类

1、商标注册

2、商标续展

3、商标异议

4、商标变更

5、商标监测

6、商标评审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出具商标证明

9、集体商标注册

10、地名商标注册

11、撤销商标

12、商标转让

申请发明专利(如有附图)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图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图的布局:

1.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2.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图的编号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并在编号前冠以“图”字。该编号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只有一幅图时不必编号。

图的绘制

1、应当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3、剖面线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记引出线)。

4、比例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

5、大小及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适合于用照相制版、静电复印、缩微等方式大量复制。

图中文字除一些必不可少的词语外,例如:“水”“蒸气”“开”“关”“A-A剖面”,图中不得有其他的注释。

附图标记附图标记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连续,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说明书附图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一、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而不能保护方法。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同样会给注册商标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害,深圳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该行为受到法律明文禁止,并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同样会给注册商标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害,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该行为受到法律明文禁止,并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2012年,某制药厂向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正露”商标,并取得了“正露”商标所有权,将该商标用于该厂生产的药品上。前不久,该厂在某药店看到了名为仁和正露药品,该仁和正露商标文字的设计、排列和自己的“正露”商标是一样的,并且在商品的外包装装潢上仁和、正露分为二行,“仁和”二字很小,将“正露”二字突出,一般人不仔细辨别会将两种药品认为是同一种药品。由于在该商品上没有生产厂家,某制药厂找不到生产该药的厂家。

于是某制药厂要求某药店向自己提供该药的提供方,但是某药店拒绝提供,其行为使得某制药厂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维护。虽然某制药厂不知道某药店的这种行为侵犯自己什么权益,但是知道某药店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最为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侵权的商品在市场流通中误导消费者,达到扩大销量的目的。

因此,为防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流入市场,法律在销售环节对商标侵权行为予以禁止,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实际中,已经制造出来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行为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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