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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深圳商标注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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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深圳商标注册布局?

作者:深圳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3 08:48:30

商标布局是深圳商标注册中的重中之重,为什么要进行商标布局的重要性就不一一赘述了。今天主要谈的是如何进行深圳商标注册布局。小编在这里和大家一一展开:

1、制定商标规划,构建商标体系为了满足品牌战略、营销策略和法律保护三方面的需求,实现品牌识别、品牌传播和信息表达的目的。因此,企业注册的每件商标都应有其独有的功能,并与其它副商标等相互配合,此谓商标体系。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其一、商标体系必须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等相契合,才能在商标知名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为企业带来更多更持续的经济利益。如苹果公司对于其商标的塑造,使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越来越高。并且消费者把使用苹果商标系列下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作为了潜在的文化信仰,使得苹果产品销量越来越高,商业利益也不断增加;其二商标体系能为企业品牌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提供法律支持,当遭遇商标被恶意抢注或对手的不正当竞争时,都能寻求商标法等的有效法律保护。

2、布局商标体系内容从三个方面对商标进行布局:一是在商标构成元素上,如主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等,是可以单独注册的,还要注意商标的所属保护范围等。这个主要看产品本身所在的行业了。这样做的作用是使商标的显著性更加突出,也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如格力电器将商标拆分为等多个单独商标分别注册;二是将可能会与主商标造成混淆的商标予以注册(又称联合商标保护)。是对主商标的简称及别称也不能忘记注册保护,防止被人以各种方式抢注。

3、动态管理商标体系商标都只有十年的有限期!商标体系当然不能“一劳永逸”。千变万化的市场本身就不可控,各种风险无处不在。而国家政策或企业自身产品的变化都要求必须对商标体系进行动态管理。企业在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财力或人力投入不能使暂时的,必须有一个长远打算。最好有专门的人员取负责,或者与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长久与稳定的合作关系。

如2014年《商标法》便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企业应当及时发现是否有相关保护诉求,完善商标体系。另外商标局对于商品分类的政策规定变动较大,一些新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不断加入。企业应跟进变化,对新增加的商品项目及时补充注册等。把商标布局的这颗关键棋子走好,对整个企业发展的大棋局益处多多!赶紧去布局商标体系吧!

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有可能因为某个流程不合格不达标,导致商标被驳回。那么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今天我司就为大家整理介绍。

1、对于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首先应该对《驳回通知》的引证商标信息,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引证商标状态、指定商品是否类似等。对于引证商标的状态,首先要和中国商标网上的引证商标状态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引证商标已经无效或者在相冲突的商品和服务上已经部分无效,则在复审中通过提交引证商标的无效信息就很容易克服。

2、对于引证商标提交异议、无效、撤销。对于引证商标是恶意抢注申请商标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尚未注册,则可以在引证商标初审公告后,依据《商标法》第33条向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如果上述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或者该引证商标为不当注册,申请人可依据《商标法》第44条或第45条及时向主管机关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或者无效,则引证商标的障碍将被克服。

3、对比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审查员在判断商标近似的时候,主要参考商标局编辑印发的《商标审查标准》。因此,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需要基于《商标审查标准》综合分析和判断审查员驳回申请商标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同时判断,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否和《商标审查标准》所描述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是否含有例外情况。

4、提交同意书/共存协议,在商标评审实践中,如果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同意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共存。商标所有人经协商同意出具商标同意书或者签订商标共存协议的,通常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商标同意书或者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注册的依据。

如何判断你的商标是否近似?商标相似问题是业内公认的难点,对商标的判断不仅有般的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的主观意志。那么如何判断你的商标是否近似呢?如何判断你的商标是否近似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相关公众指与注册商标所标注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一般注意力指通常注意力,既不是特别认真,也不是疏忽大意。

2、比对整体和主要部分。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将两个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同时要将组合商标中的主要部分进行比对。两个商标总体不近似的组合商标,但其主要部分最具鲜明特色或相同或近似的程度很高,也应判定为近似。

3、隔离状态下分别比对。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不应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直接进行比对。直接比对,容易同中见异,其结果是不近似。而分别比对容易异中见同,能够准确判断出两个商标是否近似。

4、考察商标显著性强弱。显著性越强的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相比对更容易判定为近似。

5、考察商标知名度大小。商标的知名度越高,相关公众的范围越大,与消费者的联系也越紧密,与被控侵权商标相比对更容易判定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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