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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深圳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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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深圳商标注册?

作者:深圳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23 08:56:30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那么,为什么要进行深圳商标注册呢?为什么要进行深圳商标注册:

1.最主要的作用是在商品更换中将不同生产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以便于购买者进行比较、挑选。

2.其次是代表某种商品的特定质量、规格,反映特定生产者、经营者商品的质量。

3.是购买者及至整个社会所接受的、认可的检验商品质量的尺度,反映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信誉,是企业的形象。

4.可以促进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的档次,提高商品的竞争力,争创名牌、驰名商标,占有较大的市场,获取较高的利润。

5.商标是以图形、文字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识,简法、好记、易辩认。

6.商标是商品的特殊标志,是商品品牌的最好宣传,在使用过程中,能起到广告的功能,因此,商标可以作为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到宣传商品的最佳效果,创造最大利润。   

商标设计选择什么颜色,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随便定一个那么简单,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心理学规律。正如可口可乐和中细软的品牌色都是红色,其代表的是充满梦想与激情。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颜色在商标价值中占据的作用,远比你所能想象得要重要。 我们的大脑对颜色有固应的程序,这塑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研究表明颜色能够改变人们的购买习惯。在网购、广告和市场营销的竞争中,颜色能引起约80%的购物动机改变。 虽然人们对颜色的认知带有主观意味,但有些颜色的影响有着一致的意义。

下面,小编带您看看这些运用在商标中的颜色,拥有着怎样神奇的力量吧?黄色:具有矛盾的信息。明亮且非常醒目,常用于让商标得到关注、创造幸福和温暖。一个梦想,一种生活就是幸福的模样白色:和平与纯洁的通用色,常见于商标的反白或负空间。千帆过后,蓦然回首,亭台依旧红色:浓烈的色彩,能从献血与战争中引出爱与激情的强烈情感。在商标中常用于抓住观众的注意力,已知可提升血压和饥饿感。强烈的情感认同,浓浓的京情京味美丽的色彩轻舞飞扬橙色:结合红色与黄色的特性,常用语引起注意。常见于创造顽皮、刺激情感或食欲的商标。一种鬼马风格飘忽眼前紫色:意味着贵族、神秘、崇高和复杂。作为红色与蓝色的结合,兼有冷暖属性。可见于教育相关或奢侈品的商标。

高贵亲切可以兼得蓝色:使人平静的颜色,可唤起对权威、成功和安全的想象。是常用的商标颜色,在政府、医疗和《财富》500强公司的商标中广泛应用。高贵专业瞬间突显绿色:代表生命与新生,是安静并使人镇定的颜色,但也能代表嫉妒和缺乏经验。常见于表现生态友好的公司商标。生命因绿色而新鲜棕色:象征自然、木制和公共事业。由于其朴素和中性的特点,常用于建筑或法律相关的商标。这一切来得刚好灰色:中性并且冷静,由于中性能与其他颜色很好搭配,常用于标识的类型。高大上有情趣黑色:给人一种庄重感,广泛用于权利的标识。由于其显著、简单和高雅的特性和可见于很多商标。黑色就比其它颜色高雅吗? 

色彩是设计者最有利的非语言表达形式之一。它为商标设计提供了一种传递含义和信息的手段。设计者需要选择适合的颜色并理解这些背后的意义。在你欣赏商标设计的同时,不妨花点时间考虑一下这些颜色的含义,以及它们会如何影响你的购买决策。说明:以上LOGO设计均出自中细软设计师之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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